添加日期:2017年11月22日 閱讀:1543
11月21日,CFDA官網發(fā)布《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修改部分規(guī)章的決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37號)。
其中對兩大部門規(guī)章進行修訂,分別為《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一、《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2015年8月3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公布)
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二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作的食品生產許可電子證書與印制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2015年8月3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公布)
增加一條,作為第五十六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作的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與印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外,將《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藥品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中“(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機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機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表述統(tǒng)一修改為“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將“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修改為“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將“省級藥品檢驗所”修改為“省級藥品檢驗機構”,將“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修改為“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文章來源:
1.凡本網注明“來源:1168醫(yī)藥招商網”的所有作品,均為廣州金孚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1168醫(yī)藥招商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1168醫(yī)藥招商網http://www.atm-sprinta.com”。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1168醫(yī)藥招商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
3.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4.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fā)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聯系郵箱:1753418380@qq.com。
【適用范圍】用于緩解頸、肩、腰、腿及閉合性軟組織疼痛、腫脹等不適癥狀人群的物理冷敷!臼褂梅椒ā客庥。將本品適量直接涂抹于不適部位,輕輕按摩2-3分鐘,每日2-3次。
【適用范圍】用于緩解頸、肩、腰、腿及閉合性軟組織疼痛、腫脹等不適癥狀人群的物理冷敷!臼褂梅椒ā客庥。將本品適量直接涂抹于不適部位,輕輕按摩2-3分鐘,每日2-3次。